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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学

中国新华通迅社1985年5月31日报道青年财会人员蔡吉祥建议重视无形资产的核算促进技术商品化

发布时间:2024-11-11 10:33:28 来源: 浏览:634次

新华社天津讯(记者马魁君)天津市二机局青年财会人员蔡吉祥,在最近召开的天津市中青年经济体制改革讨论会上建议, 我国应重视无形资产的独立核算,把无形资产列入固定资产范畴, 促进技术商品化,保证技术更新的资金来源,使更多的企业有条件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化。

  无形资产一般包括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两大部分。知识产权又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服务标记、厂商名称等。 它们虽没有实物形态, 却也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技术基础。 世界上许多国家早已把无形资产同固定资产一样进行管理与核算。

  无形资产客观地、大量地存在于企业中, 并且在企业的生存发展中发挥出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如引进的软件技术、发明专利、 企业自己的技术诀窍、图纸数据、操作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 经营管理等。

  但是,按照我国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 对待无形资产的投资象对待流动资产一样,必须以费用开支的形式计入产品成本, 而不允许象对待固定资产一样以折旧的方式进行摊销和提取。同时, 无形资产没有独立的财会项目,不进行独立核算。这就出现了一些问题:

  ㈠ 企业不了解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缺乏无形资产的价值观念。在使用或创制无形资产的时候,投入产出观念不强; 在购买或转让无形资产的时候,也缺乏确定价格的价值依据。

  ㈡ 无法保证更新技术资金来源。投资以费用形式计入成本后,作为一次性营业开销,是无法进行资金循环使用的。 这次购买了技术专利或商标,下次再想更新,还得想法筹集资金, 这就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㈢ 不能真实地反映产品成本情况。这种现象在技术引进中比较明显。国务院《国营企业成本条例》规定:“待摊费用不得超过两年”。而在一般情况下,引进技术的投产初期是达不到设计能力的,加上操作人员的技术熟练程度、原材料供应等因素的影响, 产品成本本来就高,若要按规定将无形资产投资在两年内摊销完毕, 势必造成产品成本陡涨,使产品在引进初期效益不高,甚至亏损。同时造成引进初期的各项经济指标与后期的各项经济指标不可比因素的增加, 影响企业技术引进的积极性。

  因此,蔡吉祥建议:

  一、改变无形资产投资以待摊费用形式计入成本的规定, 把无形资产列入固定资产范畴,允许以折旧方式提取资金,逐步积累, 循环使用,以保证重置无形资产的资金来源。 为什么无形资产应划归固定资产范畴而不应属于流动资产范畴,蔡吉祥认为理由有三:首先,无形资产同固定资产一样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技术基础, 在生产中起着影响或改变劳动对象的作用。 而流动资产(主要是原料)仅是生产过程中被加工的对象。其次,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可以多次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长期使用而不改变原有形态。 而流动资产只参加一个生产周期。第三、 无形资产同固定资产的价值转移都 是部分地、 逐渐地转移到产品中去的来而流动资产则是一次全部转移 到产品中去的。

  二、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无形资产的范围、应设置的会计科目、财务处理方法等方面尽快定出若干制度, 初步考虑新设“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摊销”、 “开发和研制成本”三个一级会计科目。这样在财会上单独立项核算,便于加强管理, 解决无形资产在商品化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推动企业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化。

  注:本文原刊载于新华通迅社《国内动态清样》1985年5月31日(第1260期),1985年6月8日《经济参考报》全文公开发表。